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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驻咸水村扶贫工作推出日常自我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7-12-15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次

  近日,为落实市委转作风抓落实要求,严格执行“六个坚持、六个严禁”, 市直驻咸水村工作队结合工作实际,率先推出日常自我监督管理办法。

  一是加强农户问需考核。定期开展入户征求意见问需活动,每季度选择性进农户征求意见,个性化问需接受群众监督,征求意见情况纳入工作队日常考核。

  二是选取村民代表监督员。在村干部和贫困户中选取杜代洲、焦启兵、谢俊等三名代表担任咸水村扶贫工作队监督员。监督员对扶贫工作队日常执行扶贫纪律,落实帮扶政策等情况进行独立监督,每半年将监督情况向工作队派驻单位和地方扶贫工作领导部门进行反馈。

  三是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在工作队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村两委干部、工作队监督员、村民代表列席,并形成会议纪要。

  四是建立日常约束机制。继续发挥工作队成立以来新形成的工作纪实、夜校培训、日常考勤、任务推送、党课辅导等机制的作用,使工作队自我约束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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